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 |
|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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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教职成〔2010〕210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县区语委、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池州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池教语[2010]101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有关县区教育局推荐,市语委、市教育局决定认定“池州市第一中学等14所学校为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各学校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一步重视,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初步完善了普通话培训工作体系,教师教育教学中普通话应用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学生汉字应用水平进一步增强,普通话已基本成为教学语言,并逐步成为校园语言。
各示范校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验,认真纠正存在的不足,逐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希望其他学校向他们学习,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全面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质,整体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努力争创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抄送:省语委、省教育厅、市人民政府。
附件:
池州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池州市第一中学(安徽省贵池中学)
东至县昭潭中学
东至县第一中学
东至县东流镇长岭初级中学
东至县东流镇中心学校
东至县大渡口镇中心小学
青阳县杨田镇中心小学
青阳县陵阳镇中心小学
安徽九子山公学
青阳望华公学
青阳县育英学校
贵池区杏花村小学
贵池区马衙中心学校
贵池区高坦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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