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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工程简报2010年第24期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8月12日

 

池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工 作 简 报
2010年第24期(总第42期)
池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0年7月5
 


 

市校安领导小组召开校安工程工作会议
 
为推动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快速、有序的进展,7月5日上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主持召开了市校安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务局、地震局、行政服务中心、消防支队、审计局、监察局、安全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会议首先听取了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校安办主任高彩琴对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的汇报和市教育工会工委主任、市校安办副主任姚惟耕关于全市校安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然后,与会人员对全市校安工程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突出了政府的责任主体,落实了部门职责,提出了工作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刘国庆副市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刘市长指出,我市校安工程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各部门之间配合密切,成绩是肯定的。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上的,也有主观上的。通过刚才大家热烈地讨论和认真地研究,更坚定了我们后期工作的信心,我相信,我们后期一定能把工作赶上去,走在全省前列。刘市长强调,教育局要做好整体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搜集、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发出反映我们工作措施和成果的简报;做好施工期间学生安置工作,一要保证学生安全,二是要保证正常教学,三是争取社会支持,调动乡镇和村两级的积极性,腾出闲置房屋安置学生。住建委有大量工作要做,要成立专门班子与教育部门协调开展校安工作,同时抽调一名既懂业务又具有较强协调能力的同志到市校安办办公。工作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也要有灵活性,不能走过场造成新问题。招投中心要避免人情招标、拒绝档次低的竞标单位,既要开绿灯,又要向竞标单位提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已到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单位要为校安工程提供绿色通道,时间、服务双保障,有关费用该减的减,该免的免,但要先把工作做起来。暑假是加固的关键时期,是时间节点,要加大督查力度,7月中旬、8月中旬、8月底要各督查一次,督查人员要内行,要先培训,后下去,确保督查取得实际效果。
 
 
 
 
 
 
抄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管委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