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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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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教党组〔2010〕21号
关于转发《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
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和市直各学校:
现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池州市教体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
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池办发〔2010〕8号)精神,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和党员处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密切相关,认真组织开展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为重要。要深刻认识在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为科学发展创先进,为池州崛起争先锋”为主题,以沈浩同志为榜样,准确把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实践特色、激发内生动力、注重继承创新”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抓班子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明确和完善党组织生活制度和议事程序,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组织把握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和统筹协调各方的能力。
二是抓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整合党建资源,有针对性的建立“功能党小组”,扩大党组织服务半径和服务范围,增强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形成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做的工作机制。
三是抓活动载体。要依托年级组、教研组开展一系列的创先争优评比活动,形成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的协调配合机制。
四是抓阵地建设。要把阵地建设列入今年党建工作的任务,加大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五是抓队伍建设。要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健全学习制度,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承诺制,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开展星级党员评选、设置先锋岗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以落实“五个好、五带头”为主要任务,确定活动内容,搭建活动载体,使活动更加贴近学校基层、更加贴近师生、更加贴近工作实际。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确定具体争创主题。要根据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在设计载体时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推动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拓展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池州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载体相结合,保持活动载体的连续性和时效性,与时俱进,注重创新,防止空泛化和形式主义。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要围绕促进事业发展、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等内容设计载体。要着力强化组织基础建设,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党组织职责,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把党组织建设成为促进学校发展的战斗堡垒。要着力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及党课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制度,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切实落实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交叉任职制度,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着力做好党员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党员承诺制、责任区、示范岗和联系点等活动,积极搭建党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动员部署(2010年4月至5月)、全面推进(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深化提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和总结完善(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四个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通过“调查研究、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根据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目标任务等。活动方案、措施打算、目标任务、党员承诺事项等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向群众通报落实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二)开展评议。开展领导点评、同级互评、党员师生评议的“三评”活动,即:市县教育系统党组织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 市县教育系统党组织要适时组织基层党组织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相互评议;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基层党组织要定期以专题组织生活会形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师生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评议。
(三)选树典型。市县教育系统党组织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一批典型,大力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表彰。市县教育系统党组织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领导和指导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市(县、区)教体局负责各自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乡镇党委在抓好自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本乡镇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二)强化指导督查。市(县、区)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联系点,成立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指导小组要深入联系点、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动员。要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展板、宣传栏、校园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手机短信平台等作用,采取党员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努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大力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在池州市教育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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