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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评好课”专题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6月13日

 

池教师〔2010〕114号
 
关于池州市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
全员培训“评好课”专题学习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风景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评好课”专题学习指导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44号)要求,为切实提高专题学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市第三轮继续教育深入开展,现将池州市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评好课”专题学习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村小学教师(含聘用一年以上的小学教师)。
二、培训学时
2010-2011学年度农村小学教师培训总学时为72学时。其中集中培训24学时,全省统一考核4学时,校本培训44学时。
三、培训时间
启动时间:2010年5月
实施时间:2010年6月—2011年5月
四、培训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2010年5月—2010年6月)
认真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本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重点抓好培训者培训工作,省培训骨干培训者,市组织实施培训者全员培训,县(区)开展校本指导者培训。
(二)第二阶段:单元学习1(2010年7月—2010年11月)
1.学习目标
(1)更新师德观念,调整师德行为;
(2)熟悉课堂教学评价理论,提高教学评价的理论素养;
(3)结合课堂教学评价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理解、掌握教学评价技能与方法。
2.学习内容
专题一:课堂教学评价中的师德修养;
专题二:教学评价与课堂教学;
专题三:教学评价的技能与方法。
3.学习形式
(1)集中辅导与问题指导(2010年7月—2010年8月)
实施要点:
●问题收集。以教师学习问题单的形式,收集教师在评课中有关师德修养、课堂教学评价理论知识学习、课堂教学评价实践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学校(中心校)汇总,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用作校本研讨;一份提交县教师培训机构。县教师培训机构要统计公布各校上交情况,并建立教师培训需求问题库。
●专题备课。县教师培训机构组织专人梳理问题,针对共性和突出问题进行分工和集体备课。聘请教研专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和高校专家根据问题需求单,按需备课,突出问题解决。备课辅导计划,要认真吸纳相关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意见。专题备课情况及辅导计划,须提交市师训部门备案。
●集中辅导。从实际出发,倡导送教上门,也可集中到县。实行任务驱动,指导校本,对集中辅导后校本学习计划、内容形式及考核等作出指导性要求和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教育学习由省远程教育中心依托各市师训部门组织县教师培训机构实施,不具备远程学习条件的由市师训部门协调安排。要统筹好远程学习与校本培训的学习内容。在县(区)教师培训机构的统一管理下,由学校负责远程教育的中小学教师的校本学习。
(2)校本学习与问题研讨(2010年9月—2010年11月)
实施要求:
●岗位自学。根据集中培训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切实安排好三个专题学习内容的自学进度。自学要有目标、有重点、有要求。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解决问题。考查重点是自学情况、上课中的整改情况以及提交真实问题的情况。
●问题研讨。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对教师在自学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分学科分层次进行研讨。充分发挥校本指导团队的作用,促进经验共享,实施行动研究,提出解决校本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专业引领。对在校本研讨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课堂教学评价理论及课堂教学评价的有效性等,采取外请专家和送教上门的形式指导解决。
●单元考查。对三个专题的集中理论学习和校本实践研修的效果,在县教师培训机构的指导下,由学校(中心校)进行必要的考查。
(三)第三阶段:单元学习2(2010年12月—2011年5月)
1.学习目标
(1)掌握新课程教学评价新技能、新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评价能力;
(2)初步具备课堂教学评价反思与研究能力。
2.学习内容
专题四: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新技能、新方法;
专题五:课堂教学评价问题诊断与解决;
专题六:课堂教学评价反思方法。
3.学习形式
(1)校本训练与问题研讨(2010年12月—2011年4月)
实施要求:
●岗位自学(同前)
●校本训练:以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新技能、新方法和课堂教学评价反思方法专题学习资源为主要内容,以校为单位,采取微格训练的形式,重点开展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新技能、新方法和课堂教学评价反思方法的全员训练活动。
●问题研讨:针对岗位自学和校本训练中的问题,学习课堂教学评价问题诊断与解决专题资源,对重点问题进行研讨,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技能竞赛: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以赛代考,人人达标,全员提高。
(2)集中问题指导(2011年4月—2011年5月)
实施要求:
●问题收集(同前)
●专题备课(同前)
●集中指导(同前)
五、培训考核
考核时间:2011年5月。
“评好课”培训考核将过程性和结果性相结合。在“评好课”培训进行期间,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随机组织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专项检查。在培训结束时,在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校本培训评估验收和总结评比活动。以“评好课”专题校本培训为重点,同时对第三轮继续教育开展以来的校本培训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在此基础上,各市教育局进行复评。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抽查,其结果予以通报。教师日常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成绩不合格的,当年度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六、培训收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省财政和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所收经费主要用于集中培训外骋专家、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人员报酬,课程资源使用和开发、送教下乡各学科骨干教师的薪酬、校本培训指导者的培训、校本培训的检查验收等。
我市农村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24学时/年,收费为2.5元/学时,计60元/年;校本培48学时,折算为12学时收费,2.5元/学时,计30元(其中省厅确定的校本培训用书一本15元);全省统一考核10元,三项收费合计100元/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收费依据为: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培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价费[2003]243号)。
各收费单位(县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七、主要措施
1.提供学习资源服务,加强文本、网络、音像等各类资源建设。文本资源选用需经专家评审推荐,少而精,便于校本学习。围绕专题学习需要,引进和开发具有针对性的远程网络资源及音像资源。
2.加强培训者能力建设,提高培训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省组织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和中心校校本培训骨干指导者省级培训;县实施校本指导者全员培训;建立一支善培训、精指导的县级培训者和乡镇校本培训指导团队。充分发挥教研专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和高校专家的专业引领作用。启动培训者资格认定工作,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师资库。
3.加强质量监控,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培训备案制度,各中心校校本培训年度计划和方案应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区)集中培训方案及校本培训方案及计划应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中心备案。市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和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备案。实行集中培训效果测评公示制度。省、市适时进行专题培训质量专项督查,内容包括校本学习、集中培训、培训者培训、考查考核、组织管理和学习服务等。督查结果通报全省。
幼儿教师“评好课”专题培训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