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系员制度与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
|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5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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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发电
发电单位:池州市教育局 签批盖章:江建华
等级: 池教明电〔2010〕16号 池机发 号
与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教育局,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召开的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十条措施》,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现就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系员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系员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科室,必须明确一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各相关学校要明确学校安全分管领导并明确一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及编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各地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请于5月5日上午11:00前发至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实行信息每日报告制度。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从5月4日至5月18日,全市教育系统实行学校安全信息每日报告制度。重点报送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1、党委政府研究落实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情况;2、教育部门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组织领导干部下到基层和学校,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督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情况;3、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防范,加强人防、技防及教育培训的情况;4、教育部门、学校协调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协调公安部门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警务室或治安亭情况,协调综治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情况等;5、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问题等;6、校园及周边治安情况等。情况信息报送要快,内容简洁明了。各地各校信息于自5月5日起每日14:30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市教育局联系人:邹贵富,传真2317838,电话2317821,邮箱:qirhia@sina.com。
池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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