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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池州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4月28日

 

池教语〔2010〕101号 
 
关于开展池州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语委办,各市属学校:
      教育部、国家语委,省教育厅、省语委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来,池州市已开展了二次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我市共有30余所学校分别通过国家、省、市三级评定并获颁奖牌,其中国家级1所:东至县实验小学;省级6所;市级24所。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部署,今年将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二、评估时间
       2010年5~6月。
       三、评估程序
      评估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评完善阶段,2010年5月,学校对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2)进行自评,认为已基本具备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条件,向县区教育局语委办申报,经县区教育局、语委办初评,后向市教育局推荐。
      第二阶段为市级教育部门复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教育局将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县区推荐的参评学校进行复评检查。确定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授予“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并择优推荐符合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条件的学校,参加今年省级示范校的评估认定。
      四、其他
       1.名额分配:各县区推荐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不得超过5所。
 2.已被认定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学校,可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参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进行自评,认为符合省级示范学校条件的,可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细则(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请登陆安徽语言文字网下载。
 3.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一)纸质和电子版必须在2010年5月30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语委办。
联 系 人:胡晓洲
联系电话:2317827
电子邮箱:7845ww@163.com
     
附件:1.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申报表
             2.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
                           
 
 
 
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语委。
附件1:
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建校时间
 
学校类别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完全中学( )
中职( )/民办学校( )/其他( )
学校规模
学生总数
       人
上学年毕
业生总数
      人
教职员工
总  数
       人
教师总数
      人
普通话水
平测试员
国家级    人
语文教师
      人
省级     人
学校语言
文字工作
负 责 人
 
在校常任
职  务
 
联系电话
 
语言文字
工作办事
机构性质
独立(    )
合署(与         合署办公)
专(兼)职语言文字
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被评为县区级示范校时间
 
学校
申请
 
(特色
不足)
 
 
 
 
 
 
 
 
 
 
 
年  月  日(公 章)
县区
语言
文字
工作
部门
对该
申报
学校
工作
评价
 
 
 
 
 
 
 
 
 
 
 
 
 
 
 
 
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公 章)
 
注:“学校申请”栏如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附件2:              
池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
 

评估指标
评估要素
实施要求
评分标准
评估方法
A
(25分)
A1
领导重视
机构健全(15分)
A1.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8分)
A1.1.1学校重视,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2分)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开座谈会
A1.1.2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2分)
A1.1.3学校工作计划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分)
A1.1.4学校工作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分)
A1.2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7分)
A1.2.1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2分)
A1.2.2语言文字工作活动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经费有保障2分)
A1.2.3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记录、总结,有检查、反思、有改进措施(3分)
A2
与学校常规工作相结合
(10分)
A2.1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4分)
A2.1.1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及教育教学要求(2分)
查阅资料
调查实证
A2.1.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分)
A2.2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6分)
A2.2.1列入教师考核工作要求(2分)
A2.2.2作为教师聘任条件之一(1分)
A2.2.3作为教师晋升条件之一(1分)
A2.2.3作为教师业务评优条件之一(2分)
B
(30分)
B1
教师
用语
规范
(20分)
B1.1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逐步提高(10分)
B1.1.1教职工参测率100%2分)
听课、问
询、查验
等级证书
复印件等
B1.1.2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二乙以上的达100%3分)
B1.1.3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普通话水平三甲以上达100%2分)
B1.1.4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一乙以上达30%以上(3分)
B1.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10分)
B1.2.1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4分)
B1.2.2教职工与学生交谈时用普通话(3分)
B1.2.3教职工之间交谈时用普通话(3分)
B2
学生
用语
规范
(10分)
B2.1在课堂内外说普通话(6分)
B2.1.1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说普通话(3)
查阅资料
调查实证
测试听课
B2.1.2在课外与教职员、同学交谈说普通话(3)
B2.2在学校内外说普通话(4分)
B2.2.1 80%以上的同学参加普通话实践活动 (2)
B2.2.2坚持在社会说普通话(2)

 

评估指标
评估要素
实施要求
评分标准
评估方法
C
(30分)
C1
教师
用字
规范
(12分)
C1.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6分)
C1.1.2非语文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3分)
查阅资料
翻阅作业、教案、听课等
C1.1.3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3分)
C1.2具有正确使用规范汉字能力6分)
C1.2.1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制作试卷的用字规范。(3分)
C1.2.2非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制作试卷的用字规范。(3分)
C2
学生
用字
规范
(8分)
C2.1掌握规定数量的规范汉字(5分)
C2.1.1 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汉字的学生达到90%以上。3分)
测试、座谈、查作业
C2.1.2 作业、作文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
C2.2具有初步的汉字应用能力(3分)
C2.2.1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
90%以上。2分)
C2.2.2小学五年级以上(含五年级)学生能辨别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
(常用字范围内)。经过计算机培训的学生能登录网站,发送规范的汉语言文字邮件。(1分)
C3
校园
用字
规范
(10分)
C3.1校园环境用字规范(5分)
C3.1.1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C3.1.2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一个
不规范字扣0.2
C3.2公文、校报(刊)、公章等用字规范(5分)
C3.2.1公章、公文、校报(刊)用字规范。(3分)文头、封面、刊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
0.5分,内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
C3.2.2领导签名(章)、公务名片等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5
(15分)
D1
宣传
活动
(8分)
D1.1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4分)
D1.1.1有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阵地。如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报(刊)
板报等。(2分)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D1.1.2校园内有醒目的宣传标牌。(2分)
D1.2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4分)
D1.2.1 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2分)
D1.2.2积极参加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活动。(2分)
D2
特色
展示
(7分)
D2.1开展教科研活动,发挥辐射作用(4分)
D2.1.1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教(科)研活动(2分)
查阅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座谈,观看特长展示
D2.1.2 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向社会延伸(2分)
D2.2师生特长展示,经验及成果(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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