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的通知 |
||||||||||||||||||||||||
|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4月23日 | ||||||||||||||||||||||||
|
关于举办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
选拔赛的通知
各县(区)体育局,九华山风景区体育局,市开发区农工局,市体育局体育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进一步推动我市钓鱼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钓鱼爱好者的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于5月8日举办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前三名为池州市钓鱼竞技队队员,将代表我市参加2010年市外钓鱼比赛活动,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人员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
1.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竞赛规程;
2.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赛事日程安排;
3.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池州市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池州市体育局、池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池州市钓鱼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10年5月8日 8点——16点
地点:另行通知(短信方式)
四、竞赛项目
手竿钓鲫鱼尾数赛:共3场、1个半小时一场
五、报名方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池州市钓鱼运动协会会员(不是会员的可申请加入会员),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状况适合本项比赛。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22日开始办理报名手续,限额80名,额满为止。
(三)报名地点:市府学巷27号 (渔乐缘大酒店三楼钓协办公室)。
(四)报名费:100元(返还100元渔具消费卡)。免费提供中餐(盒饭)、矿泉水,比赛用饵等自理。
六、竞赛办法
(一)钓具自备,限有3.6米手竿1支、1线,总线长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2只,规格、栓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允许携带备用竿1支,但不得同时下水垂钓。
钓饵自备,但不准使用有毒,有害饵料,不准使用虫饵、活饵,不准打窝。
(二)运动员凭参赛证现场抽签确定钓位,不得擅自更换。
运动员的垂钓区是钓位号正前方的规定范围,不得有意超出范围,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掷。
(三)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赛前可在钓位调漂,试水线,但不准挂饵,如上鱼应放回水中,不计成绩。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将钩、漂提出水面,钩上有鱼不准入护,等裁判员记录成绩,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计分方法:以运动员在三场各赛区的鱼获排列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三场合计总分最低者为第一名,以此类推(尾数相同以单场名次得分最低者为胜)。
(二)奖励方法:
1、总成绩前三名为池州市钓鱼运动协会竞技队队员,代表我市参加2010年市外钓鱼比赛活动,所产生的比赛费用由市钓协承担。
2、总成绩前十名:第一名奖风火轮钓竿(5.4米)一支,价值1880元,春秋钓鱼服一套,颁发证书;第二名奖风火轮钓竿(4.5米)一支,价值1580元,春秋钓鱼服一套,颁发证书;第三名奖风火轮钓竿(3.6米)一支,价值1280元,春秋钓鱼服一套,颁发证书;第四名至第十名奖春秋钓鱼服一套,颁发证书。
八、犯规与惩罚
(一)警告:运动员无意犯规或对本人和其他人比赛成绩未造成影响者。
(二)扣分:运动员通过犯规对本人和其他人比赛成绩造成轻微影响者,第一次加记1分,第二次加记2分,第三次取消比赛成绩。
(三)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作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刺激性鱼饵,故意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者。
(四)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记入本人赛事档案,取消市体育局组织的参赛资格一次。
九、裁判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
选拔赛赛事日程安排
日期:2010年5月8号
时间: 7:30 前运动员、裁判员在比赛现场报到
7:45 运动员抽钓位号
8:15—9:45 第一场比赛
9:45—10:30 统计比赛成绩
10:30—12:00 第二场比赛
12:00—13:30 运动员、工作人员休息用餐
13:30—15:00 第三场比赛
15:00—16:00 比赛结束,统计比赛成绩,裁判长宣布比赛成绩,运动员退场
池州市2010年钓鱼竞技队队员选拔赛
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