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锦标赛的通知 |
|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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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锦标赛的通知
池体办〔2010〕17号 各县(区)体育局、九华山风景区体育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不断提高我市篮球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市体育局将在2010年5月中旬举办全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 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池州市体育局 池州市体育总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池州市体育局、池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池州市篮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铜冠有色池州公司 四、参赛单位 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月中旬 地点:池州城区 六、参加办法 (一)组别: 1、公开组:公开组运动员面向社会,参赛资格不限。各县、区代表队参加公开组比赛。 2、机关、事业单位组:本系统、本单位在职职工。 (二)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状况适合本项比赛,同时须在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伤病等事故,由各队自行负责。 2、一名运动员仅可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3、每队可报运动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报名后,均不得更换或增补运动员。 七、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赛制。 (二)比赛使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八、竞赛经费 (一)本次比赛收报名费500元。 (二)各队参赛差旅、食宿、保险等经费自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颁发奖杯、奖牌,对获得前三名给予奖金奖励(数额待定) (二)参照原国家体委印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要求》,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 (二)报到:各队领队和教练于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由市篮球协会选派本次比赛的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原国家体委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规定 (一)运动员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赛场上下如有不服从裁判、威胁、咒骂裁判或对方,及有违反体育道德的野蛮动作,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停止本场或数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并给予罚款。 (二)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弃权论处。 (三)每场比赛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比赛中如对判罚或对方作法有意见,由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或赛后写出书面意见上交仲裁委员会,任何队员不得出面交涉。 (五)各队报名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500元。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 十三、其他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服装颜色、号码及规格应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背心和4-15号码。 (二)了解有关情况可登陆池州教育体育网:http://www.czjyty.gov.cn。 联系人: 戴 军 李 杰 联系电话:2318717 13905662152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池州市体育局。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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