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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锦标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4月14日

 

 

关于举办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锦标赛的通知

   池体办〔2010〕17号

各县(区)体育局、九华山风景区体育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不断提高我市篮球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市体育局将在20105月中旬举办全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

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池州市体育局        池州市体育总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池州市“铜冠有色池州公司杯”篮球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池州市体育局、池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池州市篮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铜冠有色池州公司

四、参赛单位

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05月中旬

地点:池州城区

六、参加办法

    (一)组别:

1、公开组:公开组运动员面向社会,参赛资格不限。各县、区代表队参加公开组比赛。

2、机关、事业单位组:本系统、本单位在职职工。

(二)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状况适合本项比赛,同时须在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伤病等事故,由各队自行负责。

2、一名运动员仅可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3、每队可报运动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报名后,均不得更换或增补运动员。

七、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赛制。

(二)比赛使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八、竞赛经费

(一)本次比赛收报名费500元。

(二)各队参赛差旅、食宿、保险等经费自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颁发奖杯、奖牌,对获得前三名给予奖金奖励(数额待定)

(二)参照原国家体委印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要求》,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55日前将报名表报送市体育管理服务中心。

(二)报到:各队领队和教练于57日上午9:30前到市体育管理服务中心(市体育局四楼407室)报到并参加在三楼会议室举行的预备会议。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由市篮球协会选派本次比赛的裁判员。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原国家体委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规定

(一)运动员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赛场上下如有不服从裁判、威胁、咒骂裁判或对方,及有违反体育道德的野蛮动作,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停止本场或数场比赛、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并给予罚款。

(二)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弃权论处。

(三)每场比赛领队或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比赛中如对判罚或对方作法有意见,由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或赛后写出书面意见上交仲裁委员会,任何队员不得出面交涉。

(五)各队报名时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500元。比赛结束后如无违纪行为一律退还。

十三、其他

(一)运动员上场比赛服装颜色、号码及规格应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有两套颜色深浅不同的背心和415号码。

(二)了解有关情况可登陆池州教育体育网:http://www.czjyty.gov.cn

联系人:             

联系电话:2318717      13905662152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池州市体育局。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