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
|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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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九华山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处,开发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和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经研究决定九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重点检查高中执行“三限”政策情况;义务教育控制择校生、有无分重点班等情况。
2、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3、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取消借读费和农村学校住宿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和收费情况、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县(区)全面检查、市级重点抽查方式进行。检查组由各级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检查时间安排
学校自查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县(区)检查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5日,市级抽查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25日。
四、检查有关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好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检查工作。
2、县(区)、学校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3、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涉及到群众根本利益,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纠风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教育部门良好形象。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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