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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参加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国家级培训的通知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0年07月27日

 

               池教师〔2010〕192号
 
关于选派教师参加中小学
骨干班主任国家级培训的通知
 
有关县(区)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0)-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0〕15号)的要求,现将选派教师参加2010年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国家级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总结提炼班主任工作的经验,发挥骨干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
    二、培训对象条件及名额分配
    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和培训者。小学、初中和高中骨干班主任培训对象须是获得省级(或地市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培训者培训对象须是负责本地班主任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员、教师或教研员。
     东至实验小学1名(培训院校:北京教育学院)
青阳四中1名(培训院校:西南大学)。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班主任专业基础与核心能力、班主任专业成长与发展、班主任培训组织与实施等。
    1、班主任专业基础与核心能力。包括当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预防、学生行为干预与个别生教育、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方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家校沟通与合作、安全教育等。
    2、班主任专业成长与发展。包括班主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优秀班主任工作经验与成长规律总结提炼、班主任创新与研究能力培养等。
    3.班主任培训组织与实施。包括班主任培训规划设计与组织管理、班主任有效培训的模式与方法、班主任校本培训的设计与实施等。
    采取集中培训方式,以案例为载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观摩考察与反思体验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培训10天(50学时)。
具体培训时间由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另文通知。
五、培训经费
教育部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支付参训学员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经费标准为350 元/人/天。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工作单位报销。
   六、有关要求及其它事项
有关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拔、组织管理和学习支持服务,严格掌握参训学员的选拔条件,于8月3日前将《“国培计划一班主任培训项目学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附件)报送至池州市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叶祥征;电话:13305660609;电子邮箱:czsxye0609@163.com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联系人:杨萍,电话0551-2836284,电子邮箱:ahjjzx@163.com
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项目联系人:
   西南大学:夏海燕;电话:13883221093;传真:02 3-68867157;E-mai l:xiahyzxr@l63.com;
    北京教育学院:杨秀治;电话:13810767427;传真:Ol0—82089643:E-mail:yangxzh@163.com
 
附件:
 “国培计划一班主任培训项目学员候选人信息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有关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