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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安徽省志》提供材料的通知

来源: 阅读次数: 添加日期:2011年09月23日

 

 
        关于为《安徽省志》提供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教育局,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市直属各学校:
我省将启动新一轮省志的修订工作,省教育厅负责承担教育的编纂和为人物志提供材料的任务。为编纂好新一轮教育志,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志·教育志(1986~2010)〉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办[2011]27号)的要求,需要我市配合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供编纂《安徽省志·人物志》提供材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优秀(特色)学校
(一)推荐名额
请各局从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教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话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每类分别推荐2-5所(含民办学校)入编教育志,进行宣传介绍。市直属学校自拟材料。
(二)入选条件
1.学校办学思想端正,办学行为规范,管理民主、科学,有鲜明的办学(园)特色。
2.办学条件优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成果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
3.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高,在当地能较好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
(三)提交材料
1.每所学校简介不超过1500字(包括学校办学历史、基本条件、教师队伍、办学规模、校风与校训、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及办学成果等)。
2.能反映学校特色的代表性照片1-2张。
二、推荐教育人物志人选
(一)收录原则
1.分别以人物传、人物简介两种形式载入省志。人物传只收录故去人物,健在人物只能收入人物简介。
2.重点收录对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物,注意收录有杰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和基层教育工作者。
(二)收录范围和标准
《安徽省志·人物志》主要收录1986-2010年间长期在安徽工作,对安徽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的人物(籍贯不限);在省外教育领域中有国际性、全国性影响的安徽籍人物。
1.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嘉奖或表彰的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原人事部、教育部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2.国家学科带头人,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课题的首席专家、学者。
3.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4.其他在教育领域中有重大和突出贡献并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影响的代表性人物。
(三)编写体例
1.《安徽省志·人物志》教育人物(1986~2010)人物传的内容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人物的基础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生卒年月,籍贯(祖籍、出生地)、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职务;二是人物的主要业绩,包括事业成就、典型事迹,参与的重大活动及贡献、社会影响等。人物传每个条目字数(即每个收录人物)一般在500字以内(突出人物可适当放宽字数)。
2.人物传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严谨、朴实、简洁地记述。对人物的记述以事实为依据,主要突出传主一生的主要经历和事迹,以典型事例突出传主主要成就,资料办求全面、真实、准确。
3.《安徽省志·人物志》教育人物(1986~2010)人物简介既可收录健在人物又可收录过世人物,人物简介只介绍人物的主要简历、主要贡献和影响,简历主要记述人物的最初职务、最重要的职务和最终职务。人物简介每个条目字数(即每个收录人物)一般在100字以内(突出人物可适当放宽字数。)
4.撰写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鉴别资料的真伪,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各单位所提供的人物志稿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主要材料和照片,须上报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其中文字稿须加盖单位公章。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0日。
报送地址: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胡江华。
联系电话:0566-2317832,电子信箱:245883740@qq.com
                                                                                                                          池州市教育局
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